关于评选上海电力大学2026年征兵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学院(部)、相关职能部门:

2026年征兵工作在学校各学院(部)、相关职能部门紧密协作、保障配合下超额完成上海市人民政府和警备区赋予的年度征集任务。为进一步提升我校征兵工作队伍积极性和创造性,表彰先进,现开展“2026年征兵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征兵工作先进集体”评选对象为各学院(部);

2.“征兵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对象为相关职能部处工作人员、各学院(部)学生工作负责人、征兵工作联络员、辅导员、教务员等。

二、评选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1月9日(周一)。

三、评选标准

(一)先进集体

1.能够结合学院(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兵役法律法规和国家、上海市、学校征兵工作的政策规定,将征兵工作作为严肃政治任务落实,学院(部)党委重视、密切配合,学校分配的年度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征集任务均完成;

2.兵役执法检查和各项国防教育实践活动落实,宣传发动广泛深入,适龄大学生青年参军热情高。征集新兵政治、身体、思想标准严格,无责任性退兵;

3.在役和退役复学义务兵跟踪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到位,征兵廉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无违法违纪问题。

(二)先进个人

1.工作责任意识强,尽职尽责,熟悉征兵政策、流程并能积极开展大学生参军职业规划教育和指导;

2.工作作风扎实,建立工作台账,持续关注应征学生思想状态及日常学习情况,做到学生入伍前、服役中、退役后全链条跟踪;

3.宣传方法良好,任务完成出色,严格遵守征兵纪律,执行廉洁征兵规定,无违规违纪问题、无责任性退兵。

四、申报流程、评比、表彰办法

(一)申报

1.征兵工作先进集体

各二级学院(部)(院)达到评选条件即可申请,需填写《上海电力大学2026年征兵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见附件1)。

2.征兵工作先进个人

    各学部(院)根据实际征集数的30%确定先进个人名额。相关职能部门可申报1人(名额预划分见附件3)。申报人需填写《上海电力大学2026年征兵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见附件2)。

相关申报表请于2026年11月9日(周一)前以学院(部)、部门为单位纸质版汇总至临港校区经外楼A108办公室(军事教研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sueprmwzb@163.com。 

(二)评比

     学校征兵工作办公室对申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资格审查,报学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校园网公示,确定年度先进名单。

(三)表彰

评选出的2026年征兵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将在后续学校征兵工作择时予以表彰。

  


             

附件1:上海电力大学2026年征兵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doc

附件2:上海电力大学2026年征兵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doc

附件3:上海电力大学2026年征兵工作先进个人名额预划分.doc

  

  保卫处(武装部)

202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