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初创项目入驻上海电力大学创新创业实践基地(校外)的通知


各学院、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上海电力大学创新创业教育的内涵建设,按照“培养一批双创大学生,塑造一批创新创业典型”的总体思路,持续加大对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扶持力度,经研究,拟遴选一批优秀的创业团队入驻上海电力大学创新创业实践基地(校外)。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有可行创业计划的项目或已经初步投入运营的师生创业项目团队

2.在校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团队,负责人原则上不能由本科一年级学生担任或毕业5年内未经孵化指导的毕业生创业团队

二、申请条件

1.入驻的创新创业团队自愿提出申请;

2.申报项目应围绕我校专业特色,具有明确的创新创业目标、可行的实施计划及预期成果;

3.创新创业团队原则上应有大创项目或者三大赛为基础,具有一定的市场潜力,团队具有一定的创业经验,具备创办公司的基本条件;具备一定的创业项目启动资金和承担风险能力,创业项目符合国家政策、法律;

4.创新创业团队至少有1名学校在职指导教师;

5.入驻团队承诺按照规定,在孵化期内在“众创空间”注册公司;

6.承诺每年至少举办1场创业沙龙、路演、创业大赛或创业教育培训等活动,以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

7.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优先考虑:

1)已入驻的公司营业执照时间在2025年及以后,且以公司名义申请知识产权不少于1件;

2)近两年中国大学生创新大赛晋级国赛的项目团队;

3)团队拥有2025年、2026年知识产权3件以上的团队。

8.能够遵守《上海电力大学大学生创业园管理办法》。

三、申请材料提交

1.请各申请单位将《上海电力大学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入驻申请表》(见附件)、创业项目商业计划书以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按照顺序装订成册(A4打印,左侧装订);

2.申请单位要切实强化主体责任,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主体责任,严禁弄虚作假,各审核单位要切实强化审核责任,对申报材料内容进行严格把关,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纸质材料于3月23日之前送交创新创业学院B217室,电子版材料请通过OA邮箱发送给创新创业学院梅昆波老师。

四、项目评审

1.项目评审。创新创业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最后确定拟入驻创新创业团队名单;

2.项目公示。对拟入驻创新创业团队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入驻。

五、扶持政策

1.创新创业实践基地为入驻团队免费提供2到8人位的开放或独立办公场地、办公设备和网络;

2.入驻项目负责人签署入驻协议书并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3.为入驻项目提供创业指导、培训及政策咨询服务;

4.为入驻团队提供商业对接的机会;

5.推荐优秀项目参加各类创业项目竞赛。

、联系方式

对于申报过程中的任何疑问或需进一步了解的事项,请联系创新创业学院梅昆波老师。

联系人:梅昆波

联系电话:13564196338

地址:上海电力大学创新创业学院B217室

注:未尽事宜,由创新创业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上海电力大学创新创业实践基地(校外)入驻申报表.docx

创新创业学院

  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