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上海市白玉兰人才计划浦江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上海市人才工作局通知要求,现开展我校2025年度上海市白玉兰人才计划浦江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专题一、A类(科研开发类)

申报主体要求:申请人应在本市高校、科研院所(含新型研发机构)等单位从事自然科学和技术研究;执行期限:2025121日至20271130日。

专题二、B类(企业创新创业类)

本校不可申报。

专题三、C类(社会科学类)

申报主体要求:申请人应在本市单位从事人文社会科学类创新研究,或由申请人创办文创类留学人员企业;执行期限:2025121日至20281130日。

专题四、D类(特殊急需类)

申报主体要求:申请人所从事的创新研究或创办的留学人员企业,符合本年度特殊急需人才资助领域,且由相关单位择优推荐;执行期限:2025121日至20271130日。申请D类的请学院提供推荐理由(电子版,推荐要求参考附件2相关内容)。

二、申报要求

(一)基本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应在本市注册,具有组织实施项目的能力。申请人为来沪工作和创业的海外(含港澳台地区)留学人员及团队。

2.研究课题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回国后未获得过国家或本市人才计划等政府资金资助。未获得过本项目资助,且申请本项目次数总计不超过2次。

3.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技伦理和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4.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报告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的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5.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8011日及以后出生),入选后须全职来沪创新创业,且每年在沪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申报团队项目的申请人应不少于3人,全部成员均应符合申请条件,且须作为团队被本市单位整体引进或作为创业团队共同创业。

6.来沪工作从事创新研究的留学人员于202211日后入境,来沪创业的留学人员于202111日后入境。尚未入境但已同本市用人单位达成明确聘雇意向或已同有关创业园区达成落地意向的留学人员及团队,也可申报。在境外以留学身份连续学习或进修,及入境工作和创业时间均以出入境记录为准。

7.2025年度特殊急需类(D类)申报事项:

(1)年度资助领域: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以及电子信息、生命健康、高端装备、先进材料等;

(2)根据本市产业分布和发展特点,各区引进的紧缺类创新人才和留学人员企业,可通过区人才局、留学人员创业园、临港新片区管委会等单位或部门择优推荐,创业类申报要求参照企业创新创业类(B类);博士后人员可申报特殊急需类(D类),并提交有效期可基本覆盖本计划执行周期的有效博士后人员协议书(三方协议)等,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择优推荐。

8.ABCD类仅可择一申报。

(二)专题条件

申请人还需满足《上海市白玉兰人才计划浦江项目实施办法》(附件1)中各项专题的相应条件:

A 类(科研开发)申请者须具备以下条件:具有博士学位;在国(境)外连续学习或进修2年(含)以上。

C 类(社会科学)申请者应在国(境)外连续学习或进修1年(含)以上,并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硕士学位,并被聘任为本市高校、科研院所、新闻机构等单位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学位,并在本市金融、法律等单位担任中高级管理职务;或具有学士(含)以上学位,并在本市文化艺术单位担任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硕士(含)以上学位且被聘任为本市高校等单位艺术类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D 类(特殊急需)申请者应在国(境)外连续学习或进修1年(含以上),并须具备以下条件:申请项目符合年度申请指南公布的条件要求及重点领域;持有重要发明专利技术或专有技术来沪自主创业或上海急需的具有特殊专长的海外人才;经局级单位或主管部门择优推荐,并通过浦江项目管理办公室审核。

三、申报方式

1.所有申请人须先进行申报资格认定(附件2),凭资格认定提交的申报项目有效。学校在线认定有效提交时间为922日(周一)至929日(周一)

登录网址:上海国际人才网https://www.sh-italent.com/—人才计划一站申报—上海市白玉兰人才计划在线办理—浦江项目,或直接通过域名https://shrctcpt.sh-italent.cn/登录。账号密码及项目咨询请联系学校科研处(A类,钟丽莎,电话13371896560人事处(CD类,周静,电话13816813067,申请人提交“项目申报”后,学校进行“项目申报审核”。

2.通过资格认定的申报人,请及时在网上完成填报,学校填报起止时间为922日(周一)至109日(周四)学校在1010日(周五)前完成审核后提交系统。

4.请学院排摸人选,择优推荐。学校不受理个人申报、逾期申报。


附件1. 上海市白玉兰人才计划浦江项目实施办法.pdf

附件2. 上海市白玉兰人才计划浦江项目在线资格认定操作说明.docx





                                                人事处、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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