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26年校内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2026年校内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拟于即日正式启动,请各部门认真规划编制2026年部门经费预算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严格按照“附件1:《预算申报工作指南》”于2025年9月30日之前在“一网通办”预算申报模块完成相关工作。根据市财政2026年预算工作布置会议,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各学院(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过紧日子,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依据不充分、非刚性、不急需的项目一律不予安排。坚决落实成本预算绩效管理,刀刃向内,自我革命,降本增效。此次申报务必严格依照2025年各部门预算控制数为标准,公用经费不予增加。公用经费超出控制数不符合要求的预算申报,财务处将予以退回。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如确因存在紧急、重大事项需要增加部门预算的特殊情况,相关部门应基于谨慎性原则,梳理工作内容与绩效目标,仔细测算,并填写“附件4:上海电力大学项目经费申报表”作为附件上传,且务必将经费类别填列为项目经费进行申报。

二、本次人员经费预算申报仅供相关职能部门填报,不含二级学院及切块部门人事处将根据人员经费工作安排,对增量经费进行评审、答辩等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部门预算中涉及金额在100万(含)以上需进行政府采购的项目,请参照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有关文件执行。

      请各部门认真做好2026年本部门预算绩效的规划编制工作,并务必在“一网通办”中上传“附件2:上海电力大学校内预算申报表”、“附件3: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附件5:2026年职能部门人员经费预算表”,其中

1.工作表1“部门经费支出预算表”中的预算支出科目需根据下拉列表中的内容进行选择,具体支出范围参照工作表7“预算支出科目表”;

2.预算支出中如涉及公务出国费、会议费、培训费、政府采购设备费、软件购置等项目需依照实际内容单独填报明细至工作表2-5,否则执行审批将不予通过。

 

 

财务处人事处

2025年09月15日

附件1:预算申报工作指南.docx附件2:上海电力大学校内预算申报表 - XX部门.xlsx附件3:上海电力大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 XX部门.xls附件4:上海电力大学项目经费申报表.xls附件5:2026年职能部门人员经费预算表.xlsx